索引号 CZXX-2021-10012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 政府采购
标题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
发文部门 综合处 发布日期 2021-09-23

河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2020年版)

一、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项目

序号

品目

编码

说明


货物

A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省级50万元(含)、设区市级40万元(含)、县级30万元(含)以上(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除外)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A02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1


1

服务器

A02010103


2

台式计算机

A02010104


3

便携式计算机

A02010105


输入输出设备

A020106


打印设备

A02010601


4

喷墨打印机

A0201060101


5

激光打印机

A0201060102


6

针式打印机

A0201060104


显示设备

A02010604


7

液晶显示器

A0201060401


图形图像输入设备

A02010609


8

扫描仪

A0201060901


计算机软件

A020108


9

基础软件

A02010801


10

信息安全软件

A02010805


办公设备(A0202)


11

复印机

A020201


12

投影仪

A020202


13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4


14

LED显示屏

A020207


15

触控一体机

A020208


销毁设备A020211


16

碎纸机

A02021101


车辆(A0203)


17

乘用车

A020305


18

客车

A020306


机械设备(A0205)


19

电梯

A02051228


电气设备(A0206)


20

不间断电源(UPS)

A02061504


21

空调机

A0206180203


其他货物



课本

A05010101

义务教育   

22

家具用具

A06



被服

A070301


23

复印纸

A090101



服务

C

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省级50万元(含)、设区市级40万元(含)、县级30万元(含)以上(协议供货和批量集中采购除外)


软件开发服务

C0201



运行维护服务

C0206


24

互联网接入服务

C030102


25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26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27

印刷服务

C081401


28

物业管理服务

C1204



银行代理服务

C150101


29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其他财产保险服务

C15040299


30

云计算服务



注:①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项目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无集中采购机构的除外);

    ②以上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不包括高校、科研机构所采购的科研仪器设备。

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监管范围。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限额标准为: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省级(含雄安新区本级)50万元(含)以上,设区市级40万元(含)以上,县级30万元(含)以上。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限额标准60万元(含)以上。

三、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200万元(含)以上。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规定执行。

四、其他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品目说明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中对应品目说明执行。

(二)省、设区市、县级不再因集中采购目录缩减、限额标准调整而调整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三)除同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批量集中采购品目(省级为: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空调机)外,限额标准以下政府采购项目,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本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不包括部门集中采购项目。部门集中采购项目由各主管预算单位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自行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预算单位不同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中相同品目或类别的货物、服务,原则上由本预算单位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发挥规模效益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

(五)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