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药监局于2018年5月8日发布了2018年第5期药品抽检质量公告,公告显示河北凯诺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逍遥丸(批号20151002)经山东滨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报告书编号:JC2016412),“装量差异”项目不合格。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
请各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药品的商业企业立即停止销售,就地下架封存,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