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PZH-2023-10016 主题分类 产品召回 / 化妆品召回
标题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63号)
发文部门 发布日期 2023-11-28

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3年第63号)

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扬州名妍日化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云姮曼洗发液等40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见附件)。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苏省、安徽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等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开展自查整改。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特此通告。

  

  附件: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信息.doc




国家药监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