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将2011年11月份通过报刊、电视、电台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附件: 1、2011年11月份报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3、2011年11月份广播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