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现发布我省2005年第3期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
二OO六年一月八日
河北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公告
([2005]第3期 总第3期)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 2006年1月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加强对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医疗器械广告行为,整顿医疗器械广告发布秩序,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医疗器械广告发布情况进一步强化了监测力度,现将监测到的违法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予以汇总公告。
违法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疗效,欺骗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已依法被移交工商行政管理局从严处理。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勿轻信其虚假宣传,以免延误正常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