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会上有个别药品、保健食品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致使许多患者及家属听信广告购买并服用,造成一些癌症患者因服用无效,使病情恶化的严重后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维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我局就近期个别媒体发布的虚假广告郑重向社会发布如下广告药品消费警示:
一、 保健食品冒充药品宣传疗效
富硒灵芝宝广告自称“抗癌特效药”,并号称对各种癌细胞具有“靶向”杀灭功能,能捕捉游走在血液、淋巴液中的癌细胞,使晚期癌症病人“起死回生”。
事实上“富硒灵芝宝”是一种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保健食品系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标签、说明书及广告不得宣传疗效作用”。 保健食品“富硒灵芝宝”广告冒充药品宣传“抗癌”功效,该广告现已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为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勿将“富硒灵芝宝”当药品用于疾病治疗。
二、 “基英肽”甘露聚糖肽口服液广告中所标明的适应症、功能主治超出国家批准说明书规定范围。该药品广告中声称“基英肽”是治疗“胃癌”“肺癌”“食道癌”等17种癌症的抗癌特效药,“对胃癌、肺癌细胞株抑制率为100%……”,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之规定,是具有虚假疗效保证的违法广告。
事实上,“基英肽”TM甘露聚糖肽口服液是一种用于免疫力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处方药。此前,该药品因多次在大众媒体违法发布虚假广告,被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11月、2004年12月、2005年1月分别给予曝光。目前药品广告已被依法移交工商部门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