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省会主要媒体1月份发布的药品广告的监控结果,现将典型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如下:
违法药品广告 第 一 名 基英肽
药 品 名 称: 基英肽牌甘露聚糖肽口服液
生产企业名称: 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
国 药 准 字: H20003495
违法事实: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基英肽牌甘露聚糖肽口服液自2004年9月以来多次在我省主要媒体发布内容严重失实违法药品广告,广告谎称该药是“胃癌、肺癌、食道癌、肝癌、胰腺癌、直肠癌、鼻咽癌、乳腺癌、……贲门癌、白血病等”17种癌症的抗癌特效药,“对人胃癌细胞株抑制率为100%;对人肺癌细胞株抑制率为100%;……”并使用医学专家、患者的名义对该药的“疗效”做证明,事实是该药是国家禁止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处方药。是用于免疫功能低下,反复呼吸道感染等……的治疗一种处方药,用于减轻放、化疗对造血系统的副作用和胃肠道反映,对肿瘤、癌症只能作为辅助治疗。该药品广告擅自大众媒体发布扩大适应症范围,夸大功能疗效,内容严重失实的违法药品广告,直接影响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虽已被我局多次公开曝光,但该药品至今仍然进行违法广告宣传,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多项规定,已依法将其移交工商部门严肃查处。请广大患者及家属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勿轻信购买服用,以免贻误疾病正常治疗。
违法药品广告 第二名:复方雪参胶囊
生产企业名称:西安天安制药有限公司
国 药 准 字:Z20020037
违法事实:该企业多次在我省市主要媒体发布夸大复方雪参胶囊治疗功效的虚假药品广告,该药品在广告中使用“2天见效 ,5天彻底恢复排尿顺畅”;“三步治愈前列腺”;“起效速度是常规药物的12倍”;“治愈不复发”等字样,对该药品疗效进行虚假承诺和不实保证。同时该广告中还多次使用医学专家××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向消费者推荐介绍,以诱使许多患者上当受骗。致使许多患者购买服用后,不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还贻误了正常的治疗期限。
该药品广告因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四条(一)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之规定、第十四条(四)不得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之规定,现已被移交工商部门依法严肃查处。请在购买药品时注意详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如广告宣传中所提到的功能主治与疗效在药品说明书中没有明确说明。请勿轻信广告宣传,以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