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提示

来源: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19-02-22

各党委、支部:

按照市场局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冀市监党字〔2019〕1号)通知要求,请各党委(支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实施方案》方法步骤,认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局领导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生活会召开情况要如实记录在《党支部工作手册》,并于3月6日前将党组织对照检查材料(包括查摆出的问题、整改措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登记表》纸质版报局机关党委备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bfdadw@163.com.局机关党委统一梳理汇总报市场局机关党委。

联系人:李倩

电话:83720187

机关党委

2019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