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的天气有点像女孩的心思,善变而难以揣摩。一哥们明明前几天还穿着一条短裤漫无目的地浪迹于学校的各个角落,现在却包得像一个粽子蜷缩在宿舍一边打着喷嚏一边瑟瑟发抖,一听声音,却变得浑厚而富有磁性。咋回事?感冒了呗。这不,这两天先后就有三个壮丁跑来借感冒药,过来找感冒药的这三人情况相当类似:只看症状,其他啥都不看。只要症对就给自己下药。
在旁边帮忙找药的时候,笔者突然想起最近有一条新闻:英国政府下属的药物安全管理机构日前发现,有69种常用的非处方类儿童感冒药和咳嗽药不仅不管用,而且还可能带来各种副作用甚至是致命危险。这个机构报告表示,现今在市场流行的大多数感冒药都含有十五种可能带来严重不良反应的成分,比如伪麻黄碱、麻黄素、苯海拉明、右美沙芬等。根据该机构统计,有至少5名两岁以下儿童因过量服用此类感冒药而死亡,另外有超过100个出现有害反应的严重病例。不但如此,笔者通过查找资料后发现,早在07年的时候,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就曾公布过关于感冒药的警戒信息,在2004年和2005年间,至少有1500名2岁以下儿童服药后出现惊厥及心血管、呼吸、神经系统副作用。强生公司、诺华公司等制药商也曾主动召回其在美国市场上出售的14种非处方药类儿童感冒药。一切的原因在于可能对儿童造成的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得知此消息之后,笔者像发现新大陆一样跑去找那几个吃了感冒药的同学汇报,顺便看看有没有出事的弟兄。尽管笔者这时候特想在他们身上找出一点点不良反应的征兆,但这三人依旧啥事没有。但接下来奇迹发生了,当笔者向这三人汇报完最新发现之后,三人发出不同程度的惊讶声,接下来这三人都感觉自己有点头晕晕的,怀疑是不是感冒药造成的,并表示以后如果不是特别严重不会再吃感冒药了。笔者在想,这仨是不是有点反应过度了,吃完感冒药头晕想睡觉是很正常的事,何必如此惊慌,但回想笔者初见此信息时的吃惊程度之深,也就能感同身受了。
民众,我们恐慌是有据可依的
英国机构说,感冒药普遍含有15种副作用大的成分,但只是建议6岁以下儿童不能用感冒咳嗽药物;中国媒体说:感冒药有毒。于是众人恐慌了。顺水推舟,媒体又做了一个调查,近70%的国人表示不再购买白加黑等感冒药。继疫苗事件之后,感冒药又引起了一场信任危机。
有人说,国人是不是反应过大了呢?其实不全尽然。
伤风感冒,可以说是最最常见的疾病了。基本上每个人一年都要跟它来个好几次亲密约会,每次约会时间少的三四天,多得有人一个月都没好,饱受摧残折磨。很多国人认为,生病吃药和欠债还钱一样,都是天经地义的。感冒药出问题了,那就跟你去讨债的时候收回来的钱变成了冥币一样让人感到一阵阴森直冒冷汗。特别是那些动不动就感冒的人,一年得吃好几次感冒药,万一“中奖”,弄个半身不遂就麻烦了。
其实像笔者的同学一样,到了生病的时候才来找感冒药,找药的时候一门心思只看着药物适应症,对其不良反应一栏一点都没有注意的人是很多的。所谓病急乱投医,也不乏乱吃药的情况,很多人都是等到吃了药,才去关心有没有不良反应的。那听此消息,如何能不感到后怕,如果不小心“中奖”了怎么办?
再者说,感冒本是小病,轻者鼻塞流鼻涕,没事打几个喷嚏也能给自己清除一下异物;重的头晕、呼吸不畅、浑身疲惫使不上劲,还可能伴有发烧。但再对比一下媒体上宣传的标题,感冒药有毒、感冒药可能致死之类的惊悚标题党,不明所以的民众能不怕吗?你本来只是想让自己的鼻子通通气,但按照有些媒体的说法,一粒感冒药下去也许你就连那点微弱的呼吸都没有了。风险如此之大,不得不让人恐慌啊。但不吃,他憋着难受,吃,好像风险又太大,吃与不吃,莎士比亚说“这是个问题”。
权威机构什么时候能站出来说个话
看了上一段的读者可以发现,其实笔者对国人的恐慌也认为没什么必要。而且,吃不吃感冒药,其实并没有那么难选择,感冒药并不能加速感冒的痊愈,它起的作用只是缓解感冒症状,如果症状没有特别明显,基本上多喝点水,休息休息也就那么回事。从英国机构报导的内容来看其实感冒药一点都不骇人,不过是发现现今市面上的感冒药对对于儿童来说可能有点危险,最好就不要用了,而感冒药对于成人来说应该还是经得起临床考验的,具有良好的安全性记录。
其实这些知识很多人都知道,重点是,谁来说这番话,对这个事件做个总结?
笔者曾说过,尽管国人普遍对政府、官员抱持一种不甚信任的态度。但人们普遍还是信任权威的。一听说是专家说,两只耳朵马上像兔子一样竖起来,乖乖聆听教导,但现在出来说的“专家”太多了,每个人说法都一套一套的,一边对感冒药批得火热,另一边感冒药广告打得更响。于是笔者也迷糊了,我该听哪个的?
其实我更希望有一个官方的说法,有个网友说:“药监部门究竟在做什么,是在调研还是在测试,是觉得无足轻重还是不屑一谈?这些问题,新闻发言人没有说,相关官网也沉默,难不成是在等我们自己组织力量去搞安全测验?”尽管这位网友说得有点偏激,但作为老百姓,官方如果能及时给出建议,或许对民心的安稳也能够有一定的作用。
也为药监部门说句话
民众,特别是认为官场黑暗的民众总喜欢把一些问题归咎于政府的工作人员,发现这种想法是在看了一则某公安局副局长被枪杀之后,笔者发现自己仅理所当然地把该副局长认为是贪官,死了也不可惜。其实后来想想,我对这个官员的资料都还没有查过,连名字都不知道,为什么我就这么好意思将他摆入贪官之列呢?或许应该站在别人的角度看看才能下定论吧?
尽管我国经过大力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形成了由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省以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组成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我们知道要构建一个监测中心,必然需要一定的专业人才,但是目前在法律层面并无规定。例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种并未提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同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也只是提出了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职责,但未涉及省级以下监测机构的设置情况。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既然没有规定怎样设置情况,那人员的选择空间就大了,这时候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一个连右美沙芬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人何以能在药监局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当个领导了。
同时全国绝大多数省份虽然成立了不同模式的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但大多非独立机构,而是挂靠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药品检验所。由于没有编制,省级以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技术人员以兼职为主,难以全心投入到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
笔者总结:
为什么在感冒药的药品不良反应面前,国人大多数表现出一种过度恐慌的现象,原因在于国人对整个事件的不了解,由于对感冒药信息了解不足,在不良反应知识方面了解太少;那国人为什么如此缺乏这些基础的安全用药知识,原因在于安全知识宣传少,没有达到用药知识普及目的,官方在面对此类事件的时候没能及时做出反应;那为何在此类事件上官方总要比媒体慢了如此多拍,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原因就在于对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还未能显示出足够的重视,在法制上的缺陷造成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工作不能持续稳定高效地进行。
在政策上给不良反应监测多一点重视,明确药品评价技术机构的法律地位,或许这才是感冒药事件要给我们的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