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我省卢龙县医院、唐山市第七医院使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保定市沐林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省局已分别责成秦皇岛、唐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现将上述企业处置结果予以公开。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索引号 | ZLGG-2021-10007 | 主题分类 | 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
标题 |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全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的公告 | ||
发文部门 | 医疗器械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在2021年河北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我省卢龙县医院、唐山市第七医院使用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保定市沐林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产品,经检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省局已分别责成秦皇岛、唐山、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查处。
现将上述企业处置结果予以公开。特此公告。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