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ZLGG-2017-10086 主题分类 质量公告 / 医疗器械
标题 关于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二期)
发文部门 医疗器械监管处 发布日期 2017-12-18

关于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2017年第二期)

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验中,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河北福密斯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红光治疗仪经检验标识标签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已责成企业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现将处置结果予以公告。

附件: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表

河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214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处置情况表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理结果

河北普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红光治疗仪

PKHGY-ID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责令整改,罚款2.5万元。

河北福密斯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红光治疗仪

HGY-IB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责令整改,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