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利用自动售械机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经营活动,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要求,研究起草了《河北省自动售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于2024年12月27日前反馈我局(电子邮箱:hebqxc@163.com)
附件:《河北省自动售卖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医疗器械监管处
2024年11月27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