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为严格规范我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进一步提高检查效能,持续优化医药营商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省局制定了《河北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河北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清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附件1:河北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xls
2.附件2:河北省药品监管领域涉企行政检查年度频次上限清单.xls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