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行政备案管理办法》《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同意调整部分行政备案事项目录的复函》,我局决定动态更新《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备案事项目录》,删除“跨辖区委托药品储存配送备案”,增加“国产牙膏备案”,并将子项“国产普通化妆品变更”“国产普通化妆品注销”“进口普通化妆品变更”“进口普通化妆品注销”名称分别规范为“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变更”“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注销”“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变更”“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注销”。现将调整后的《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备案事项目录(2024年10月版).xls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