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河南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儿童居所发生火灾,共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据人民网记者报道,截至2011年9月,袁厉害共计收养弃婴33人,其中仅6名为健康,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残疾状况。2011年至2012年间,兰考县共送到开封福利院弃儿32人,其中有10人为袁厉害捡拾。 ?xml:namespace>
针对此事,人民网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和南开大学教授关信平。
其中,周孝正教授表示,对此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分清主次。对“爱心妈妈”的行为应予以承认和肯定,并适当减轻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应通过举证、指证、认证等法律流程来认定。爱心妈妈要付多大责任,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首先,对于此次事故,周教授认为对这些残疾的孤儿,政府没有适时给予帮助,却由民间个人收养,政府应负有主要责任。其次,收养儿童的爱心妈妈个人也存有责任,不能全部推给政府。作为个人,既然收养孩子,就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一旦孩子安全出现问题,作为个人也要承担负责。
针对此事,陆士桢教授表示,保障处于弱势群体儿童的权益,主要是政府得责任。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来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此次河南火灾事故,通过报道可以了解到,当地居民捡了的孩子有时会送到爱心妈妈袁厉害处,但她的生活却完全依靠低保。“发生这种事情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今天不发生明天也会发生,所以我说首先要强调是政府的责任。”陆士桢教授说。
对于网传“‘爱心妈妈’利用孩子谋取福利”的负面传闻,陆教授认为,事情不能单独看成是个别的事件,谴责个别道德。在此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收养的初心肯定是出于爱心,当在政府得到一些固定完整的支持时,社会的捐助会不会发生各种蜕变很难说,这需要监管制度监督。但相关制度需要建立,谴责毫无意义。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体制来保障民间慈善事业并提供好的制度监管。
对于社会如何保障残疾孤儿的生活?关信平教授表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待残疾儿童,还涉及老年人和其他需要我们去关心和帮助的人。此次事件看上去是一次偶发事件,但其说明在社会方面,我国的制度和政策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从长远来看,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以保障社会不再发生或尽力将此类事故概率降至最低。
关教授认为,首先政府应作出反思。从90年代起,政府作出社会福利社会化,就是动员整个社会力量搞好社会福利。初衷虽好,但政府为此投入的力度不够。出于安全的需要,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支持。首先,应保证福利机构能够满足安全的需要。其次,全社会应该共同呼吁政府加大福利投入,尤其是政府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投入。
据此前媒体报道,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从1986年,袁厉害收养的第一个兔唇男婴开始,20多年已收养百余名先天残疾的弃婴。然而,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袁厉害收养弃婴是否违法成为媒体争论的焦点。
2011年9月,在媒体报道袁厉害收养孤儿事件后,兰考县民政局曾回应称,将采取措施来保障并提高袁厉害所抚养孤儿的生活质量,并承诺,为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对袁厉害养育数年,暂时难以割舍的孤儿,将建立临时安置点。(记者李楠楠 实习记者 王煜)
4日,河南兰考“爱心妈妈”袁厉害收养儿童居所发生火灾,共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据人民网记者报道,截至2011年9月,袁厉害共计收养弃婴33人,其中仅6名为健康,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身体残疾状况。2011年至2012年间,兰考县共送到开封福利院弃儿32人,其中有10人为袁厉害捡拾。
针对此事,人民网记者分别采访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会长、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陆士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孝正和南开大学教授关信平。
其中,周孝正教授表示,对此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分清主次。对“爱心妈妈”的行为应予以承认和肯定,并适当减轻责任。具体的责任划分应通过举证、指证、认证等法律流程来认定。爱心妈妈要付多大责任,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首先,对于此次事故,周教授认为对这些残疾的孤儿,政府没有适时给予帮助,却由民间个人收养,政府应负有主要责任。其次,收养儿童的爱心妈妈个人也存有责任,不能全部推给政府。作为个人,既然收养孩子,就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责,一旦孩子安全出现问题,作为个人也要承担负责。
针对此事,陆士桢教授表示,保障处于弱势群体儿童的权益,主要是政府得责任。政府应建立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来保障弱势群体的生活。此次河南火灾事故,通过报道可以了解到,当地居民捡了的孩子有时会送到爱心妈妈袁厉害处,但她的生活却完全依靠低保。“发生这种事情是一种必然的结果,今天不发生明天也会发生,所以我说首先要强调是政府的责任。”陆士桢教授说。
对于网传“‘爱心妈妈’利用孩子谋取福利”的负面传闻,陆教授认为,事情不能单独看成是个别的事件,谴责个别道德。在此之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收养的初心肯定是出于爱心,当在政府得到一些固定完整的支持时,社会的捐助会不会发生各种蜕变很难说,这需要监管制度监督。但相关制度需要建立,谴责毫无意义。目前最重要的是,建立体制来保障民间慈善事业并提供好的制度监管。
对于社会如何保障残疾孤儿的生活?关信平教授表示,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涉及待残疾儿童,还涉及老年人和其他需要我们去关心和帮助的人。此次事件看上去是一次偶发事件,但其说明在社会方面,我国的制度和政策还存在着许多缺陷和不足,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从长远来看,应该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以保障社会不再发生或尽力将此类事故概率降至最低。
关教授认为,首先政府应作出反思。从90年代起,政府作出社会福利社会化,就是动员整个社会力量搞好社会福利。初衷虽好,但政府为此投入的力度不够。出于安全的需要,政府应加大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支持。首先,应保证福利机构能够满足安全的需要。其次,全社会应该共同呼吁政府加大福利投入,尤其是政府对民办福利机构的投入。
据此前媒体报道,袁厉害多年来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其安置孤儿和弃婴的地方紧邻兰考县卫生局和兰考县人民医院。从1986年,袁厉害收养的第一个兔唇男婴开始,20多年已收养百余名先天残疾的弃婴。然而,根据《收养法》,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条件,袁厉害收养弃婴是否违法成为媒体争论的焦点。
2011年9月,在媒体报道袁厉害收养孤儿事件后,兰考县民政局曾回应称,将采取措施来保障并提高袁厉害所抚养孤儿的生活质量,并承诺,为给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对袁厉害养育数年,暂时难以割舍的孤儿,将建立临时安置点。(记者李楠楠 实习记者 王煜)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样本的通知
冀法﹝2012﹞25号
各设区市政府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的相关要求,统一、规范行政执法监督所用文书格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办制定了《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样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样本。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xml:namespace>
附件: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监督案卷首页
行政执法投诉事项办理结果呈报表编号:
保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注:本文书随卷存档。
?xml:namespace>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监督案卷目录
序号 | 文 书 名 称 | 页次 |
1 | 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结案报告 | |
2 | (以下按文书制作时间顺序排序)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10 | | |
11 | ||
13 | ||
14 |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现场监督检查笔录
第 页共 页
现场监督检查记录: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检查单位。被检查人在检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处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检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调 查 笔 录
第 页共 页
案 由:
调查地点: 被调查人: 性别: 职务:
被调查人工作单位: 联系方式:
被调查人地址:
调查人: 、 记录人: 监督检查类别: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我们是 的执法监督人员 、 ,这是我们的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监督证件号是: 、 ,请予确认。
我们依法向你调查 有关问题,请予配合。对调查人员提出的问题,你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果故意隐瞒事实或作伪证,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果调查人员与调查案件或被调查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有利害关系,你有要求其回避的权利,请回答是否要求本次调查人员回避 。
调查记录:
注:被调查人在调查笔录上逐页签字,在修改处签字或者按指纹,并在笔录终了注明对笔录真实性的意见;调查人应在笔录终了处签字。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 )副页
第 页共 页
注:本文书为相关文书的续页。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投诉举报登记表
( )举登〔 〕 号
投诉举报人:
联系方式:
投诉举报形式:
投诉举报时间: 年 月 日 时
投诉举报内容:
记录人: 。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投诉举报办理审批表
编号:举办审〔 〕 号 | |||||
投诉人 | 联系 电话 | 投诉 时间 | |||
承办人 | | 承办 时间 | 问题 性质 | ||
投诉 对象 | |||||
投诉摘要 | |||||
承办人意见 | |||||
承办处(科)室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领导批示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说明:表中“问题性质”应填写:不作为或乱作为或不当执法行为;“承办人拟办意见”应选择性填写:1、因非我办监督职责范围\人民法院已有判决\信访部门或监察部门曾调查处理等理由不予受理,当面或电话通知投诉人; 2、建议转交xxx单位承办; 3、建议由xxx处(科室)组织核查; 4、复议机关已受理的,建议由行政复议处办理; 5、其他内容。(上述“\”为选择项;1、2、3、4、5内容为选择范例)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投诉举报办理结果呈报表
投诉事由:
承办单位: 呈报表编号:
承办时间: ;办结时间:
办理结果:
呈报处(科)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领导批示意见: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中“呈报表编号”应填写:冀举结呈〔〕号。“呈报处(科)室意见”应选择性填写:1、由承办单位反馈投诉人后存档;2、由xxx(单位)对xxx(内容)进行复查;3、对 xxx(单位)下达《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由xxx(政府或部门)对xxx(单位及其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5、其他内容(1、2、3、4、5内容为选择范例)。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 )行监决〔 〕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依法变更或撤销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自限期纠正期满15日内书面报告执行情况。变更或者撤销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
( )行监通〔 〕号
:
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四条之规定,责令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前纠正违法行政执法行为,自限期纠正期满15日内书面报告执行情况。纠正内容及相关要求如下:
(公 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案件移送审批表
( )案移审〔 〕号
案 由:
案件来源:
当事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受移送机关:
主要案情及移送理由:
承办人: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处(科)长: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案 件 移 送 书
( )案移送〔 〕号
:
我们在办理群众举报(或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
违法(违纪)行为,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五)项的规定,将上述 等材料移送你厅(院)处理。
附件:群众举报等材料 件。
(公 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被移送单位,第三联备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立案审查审批表
( )立审〔 〕 号
案件来源:
当事人:
当事人地址: 联系方式:
案情摘要: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
的规定,申请予以立案审查。
经办人:
年 月 日
审批意见:
,本案自 年 月 日起立案,由 承办。
主管领导: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陈述申辩笔录
第 页共 页
案 由:
当事人:
陈述、申辩人: 联系方式:
陈述和申辩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陈述和申辩地点:
承办人: 记录人:
陈述和申辩内容:
陈述申辩人签字: 承办人签字:
记录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书审批表
案 由:
当事人 :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审查人员: ,复核人员:
认定的主要事实和依据:
建议:
承办人:
承办处(科)室初审意见:
处(科)长: 年 月 日
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办领导:
年 月 日
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领导: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书
( )行过责认〔 〕 号
审查认定机关:
责任人:
责任人地址: 联系电话:
审查立案时间: 审查终结时间:
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认定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理由:
有关人员的责任划分及责任追究建议:
纠正行政执法过错,消除危害后果的建议:
审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复核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处理(行政处分)审批表
案 由 :
当事人 :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认定书编号:
认定的主要过错事实:
该单位(人)上述行为违反了 的规定。
行政处理(行政处分)建议:
依据 的规定,建议给予以下行政处理(行政处分): 。
承办人:
年 月 日
承办处(科)室初审意见:
处(科)长:
年 月 日
法制机构审核意见:
办领导:
年 月 日
政府主管领导审批意见:
领导:
年 月 日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处理决定书
( )行处决〔 〕 号
责任人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责任人工作单位名称:
给予行政处理的种类及依据: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不服行政处理决定的,可以自知道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也可以自知道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
复核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接受复核和申请的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可以停止执行。
(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机关名称)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行政处理机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各一联。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处分建议书 ( )行处建〔 〕 号
:(人事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
责任人基本情况: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事实和证据:
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职务调整的建议:
你单位如果对上述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认定或行政处分建议有不同意见,请依法依纪提出理由,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作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机关。
(作出行政处分建议的机关名称)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关、行政执法过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行政执法监督案件结案报告
案 由:
案件来源:
立案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行政处理决定日期: 年 月 日,文书号:
结案日期: 年 月 日
承办人(单位): 填写人:
行政处理(行政处分)内容:
执行结果:
执行方式: 1、自动履行2、复核结案3、申诉结案4、其他
审批意见:
领导签字:
注:本文书随卷存档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通知书
( )暂扣证通〔 〕号
(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所在单位):
你单位行政执法人员( 姓名及其违法事 实 ),依据
之规定,决定对该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予以暂扣,此次暂扣为第 次,暂
扣的期限为 个月,在暂扣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
动。
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地点:
监督检查人员: 监督证件号:
监督检查人员: 监督证件号:
监督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离岗培训通知书
( )离训通〔 〕号
(参加离岗培训人员所在单位):
你单位行政执法人员 (姓名) 被第 次暂扣行政执法证件,该执法人员需参加离岗培训,培训内容为:
。请将该人员的培训时间、地点等情况及时反馈本机关。在暂扣行政执法证件并离岗培训期间,该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监督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解除暂扣行政执法证件通知书
( )解暂扣证通〔 〕号
(被暂扣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所在单位):
根据你单位就 (姓 名) 同志离岗培训期满后提出的重
新上岗申请,经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考试合格,决定对你单位行政
执法人员 (姓 名) 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暂扣。
监督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本通知书已于 年 月 日 时 分收到。
接收人签字: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取消行政执法资格决定书
( )取消资格决定〔 〕号
(被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单位):
你单位行政执法人员 (姓 名) ,因违反
,依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之规定,我办决定对该执法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予以收缴,并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自本决定书下发之日起,该人员不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其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由你单位先行收回保管,并于 年 月
日前上缴我办。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章)
年 月 日
注:本文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存档,第二联交当事人。
河北省行政执法监督文书
吊销行政执法证件审批表
编号〔 〕第 号
被吊销证件 人员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
单位及职务 | 证件 编号 | ||||
吊销原因 | |||||
处理依据 | |||||
行政执法 部门意见 | 年 月 日 | ||||
县级政府法 制机构意见 | 年 月 日 | ||||
市级政府法 制机构意见 | 年 月 日 | ||||
省政府 法制机构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河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