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胞磷胆碱钠”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经我委核查,该标准残留溶剂检查项“甲醇、乙醇与丙醇”应更正为“甲醇、乙醇与丙酮”。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索引号 | FGWJ-2011-10037 | 主题分类 | 法规文件 / 其他 |
标题 | 关于勘误“胞磷胆碱钠”质量标准 有关内容的函 | ||
发文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1-01-21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胞磷胆碱钠”标准收载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经我委核查,该标准残留溶剂检查项“甲醇、乙醇与丙醇”应更正为“甲醇、乙醇与丙酮”。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