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炮制,健全中药饮片标准体系,促进中药饮片质量提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了第三批118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为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
公示期间,请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如有异议,请及时来函(需加盖单位公章),将意见反馈至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管理处。公示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的,即视为对此次公示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无异议。
联系人:李青,电话:0311-8372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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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6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