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药行罚决【2018】092023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苍术(批号:160401)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的批号160401苍术【性状】【含量测定】项结果不符合规定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苍术16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 2、处违法生产中药饮片苍术货值金额3770元2倍罚款7540元;罚没合计为1027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石家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8-05-2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