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XZZFGS-2018-10312 主题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标题 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苍术(批号:160401)案
发文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5-23

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苍术(批号:160401)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石)药行罚决【2018】092023号
案件名称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中药饮片苍术(批号:160401)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河北四瑞药业有限公司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生产的批号160401苍术【性状】【含量测定】项结果不符合规定
处罚种类和方式1、没收违法生产的中药饮片苍术16公斤,没收违法所得2730元; 2、处违法生产中药饮片苍术货值金额3770元2倍罚款7540元;罚没合计为10270元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石家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2018-05-23
行政处罚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