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行罚决〔2017〕12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恒益医药有限公司虚构销售流向销售药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恒益医药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销售清单的开具日期与实际销售业务发生日期不符;开具的销售清单中的业务存在虚构销售流向情况。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撤销河北恒益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2、吊销河北恒益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2016年第94号)第三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07-03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