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处罚文号编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单位 | 责任人及身份证信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 | 备注 |
1 | (冀药)行罚决〔2017〕6号 | 秦皇岛德信饮片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出租出借许可证照案 | 秦皇岛德信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 郭铁吉1303021958****9759 | 91130302779179509T | 将公司资质出租给魏信用,供其经营中药饮片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 1.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2.处违法所得2倍罚款40000元的罚款。罚没合计60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4月26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1日 | |
2 | (冀药)行罚决〔2017〕7号 | 河北共盛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河北共盛医药有限公司 | 李亚琴1323241981****0224 | 91130182777734716F | 该公司未完成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内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金沙路库房(药品常温库)部分温湿度监测点温湿度反馈不灵敏;2.药品合格区存放有包装破损药品;3.库房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4.卫生环境差;5.药品不合格区放有黄酒12箱。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八十四条、一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 | 罚款150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4月16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日 | |
3 | (冀)食行罚决〔2017〕5号 | 石家庄恒盛兴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 石家庄恒盛兴商贸有限公司 | 谢玉琴,1311811973****3524 | 68928563-1 | 销售的御格牌50度红高粱酒不符合标签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没收违法食品15桶御格牌50度红高梁酒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2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7日 | |
4 | (冀)食行罚决〔2017〕4号 | 黄骅市国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黄骅市国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 赵秀君,1329301975****5318 | 91130983755479216M | 生产的脆冬枣(生产日期2016年8月9日)经检验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1.处以罚款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925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25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0日 | |
5 | (冀)食行罚决〔2017〕3号 | 保定市环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保定市环山果脯制作有限公司 | 赵金海 1306211976****5117 | 91130607092553840L | 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 1.处以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025元 | 主动履行,2017年3月16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日 | |
6 | (冀)食行罚决〔2017〕2号 | 黄骅市果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 | 黄骅市果美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 田玉平 1329301967****2466 | 130983000005827 | 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污染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 | 1.处以罚款1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2400元 | 主动履行,2017年1月28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月13日 | |
7 | (冀)食行罚决〔2017〕1号 | 保定森淼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案 | 保定森淼食品制造有限公司 | 张楠,1324341969****8514 | 91130607070836030K | 生产的玫瑰条(生产日期2016年7月15日)经检验不合格。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 1.处以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产品798公斤 | 尚未履行,2017年3月25日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3月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