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行罚决〔2017〕7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共盛医药有限公司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共盛医药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该公司未完成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内容,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金沙路库房(药品常温库)部分温湿度监测点温湿度反馈不灵敏;2.药品合格区存放有包装破损药品;3.库房照明设备不能正常使用;4.卫生环境差;5.药品不合格区放有黄酒12箱。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罚款1500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十三条、八十四条、一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7-04-0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