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行罚决(2016)10号 |
案件名称 | 河北杜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昌盛大药房采用互联网向公众销售处方药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河北杜普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石家庄藁城昌盛大药房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采用互联网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警告;2、处以30000元罚款。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国食药监市(2005)480号)第二十八条、月《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6-09-26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