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行罚决(2016)8号 |
案件名称 | 石家庄北方医药商行从无经营资格企业(个人)购进药品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石家庄北方医药商行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营的30件药品涉嫌从无经营资格企业(个人)购进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没收召回的违法购进的药品4377盒,没收违法所得115451元2、并处以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2.5倍罚款398157元,罚没共计513608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一)(四)、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第13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6-08-11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