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冀药)行罚决(2015)001号 |
案件名称 | 安国市神禾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劣质中药饮片牛膝案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安国市神禾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
被处罚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主要违法事实 | 生产劣质中药饮片牛膝 |
处罚种类和方式 |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74元并处以违法生产药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8580元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主动履行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全称) |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 2015-05-05 |
行政处罚决定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