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的情况
1、第二季度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1958起,办结1867件,行政处罚金额612万余元,结案率95%;其中食品案件1522起,药品案件270起,化妆品案件64起,医疗器械案件84起,保健食品案件18起。已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3件,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1个。是一季度查处案件数量的2.5倍。数据表明,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食药监部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食品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2、第二季度全省共监测到辖区内违法广告25812条次,较第一季度增长71.8%。省食药监局向社会发布2期违法广告警示公告,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75个品种的药品、18个品种的保健食品和17个品种的医疗器械产品在官方网站曝光,并对“透骨灵橡胶膏”等25个品种采取了暂停销售的行政强制措施。对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全部移送工商部门依法处理。
3、第二季度全省共接群众投诉举报3011件。其中,食品1684件,药品691件,医疗器械179件,保健食品420件,化妆品37件。投诉举报量与第一季度相比基本持平,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0%。举报核查率达100%,举报线索查实率36%。
投诉举报中心省市县一体化平台(一期)建成并投入使用。6月底顺利完成全省切换,实现了全省食品药品12331投诉举报暨政风行风监督电话统一接听受理,案件网络交办和数据自动统计的预期目标。系统运行顺畅,大幅度缩短了拨打等待时间,办理(转办)处置效率极大提升。
二、问题分析
(一)食品方面:小型食品企业无证生产、非法添加等问题,与第一季度相比有所减少;小餐饮无证经营环境卫生差和消费者就餐时吃出异物等问题随季节、气温等因素的变化逐步增加;食品标签、营养成分表不合格等问题随着质监、工商职能的转化呈上升趋势。
(二)药品方面:药品生产领域依然集中在中药饮片与中成药,占协查的95%以上;药品流通领域仍然集中在挂靠走票方面,且对药品质量产生威胁。农村诊所销售假冒伪劣药品等问题有所增加。
(三)医疗器械方面:随着“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的开展,第二季度全省食药监系统共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案件84起,是第一季度的9.3倍,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势头。“免费体验”背后设下“消费陷阱”形式的体验店式营销依然是主要违法违规的形式。与第一季度相比,举报量稍有增多;医疗器械体验店名为体验店,实质暗箱无证销售、违规经营,但是经营者熟悉法律规定,刻意回避打击,导致取证难度大,打击不到位,增加了医疗器械体验店的滋长蔓延。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及正在征求意见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监督管理办法》将为打击此类行为提供有力保障。
(四)保健食品方面:第二季度食药监系统配合公安机关在全省开展了专项打击,取得较好效果。向公安机关出具鉴定意见书93件,检验42份样品,其中37个样品检出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等化学药品成分,为打击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持。2季度保健食品案件18起低于第一季度,是“四品一械”中案件查处数唯一下降的方面。当前保健食品领域非法添加化学药物、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夸大宣传等问题仍将作为案件的工作重点,常抓不懈。
(五)化妆品方面:主要问题是部分经营者销售无证或假冒伪劣产品,其次是消费者使用后出现过敏反应、个别媒体虚假宣传功效等问题。
(六)广告监测方面:违法广告发布媒体主要集中在地市级以下媒体,电视、广播、报纸三种主要媒体共发布违法广告23901条次,占全省违法广告总数的92.6%;违法广告的治理仍然需要政府相关部门与媒体综合治理和相互配合。
三、典型案例:
(一)食品、保健食品、酒类方面典型案例
1、“衡水经济开发区良盛粮油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劣食用油案
2014年5月,衡水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局、公安局,对“衡水经济开发区良盛粮油有限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待售的食用油600余桶,包装2000余件,大量散装食用油、经营票据、产品标签和空白检验报告单等物品,并且使用工业用氢氧化钠清洗空油桶,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目前,该企业涉嫌未经许可生产伪劣食用油,主要涉案人员刘军友等6人已被批准逮捕。
2、石家庄市董卫锋等生产销售伪劣羊肉案
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根据省局稽查局移交的举报线索,一举破获董卫锋等人生产销售伪劣羊肉案。经查,犯罪嫌疑人董卫锋利用其任法人代表和经营的巨鹿县格牧尔肉类加工厂的身份,指使其工厂工人生产掺有猪肉的羊肉制品,通过其在石家庄双鸽市场的经销部,向周边地区销售伪劣羊肉。查扣巨鹿生产场所伪劣羊肉18802.6公斤,货值394669元;在其石家庄双鸽市场租赁冷库中查获格牧尔牌伪劣羊肉制品7575公斤,货值280570元;在其销售到赵县和市区两个火锅店分别确认购买使用其伪劣羊肉制品180000元和146250元。涉案犯罪嫌疑人均已抓获,6月12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邯郸市韩涛等制售假酒案
日前,邯郸市食安办组织市食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一举端掉6个制售假酒黑窝点,缴获成品假酒2000余件,查获大量假冒品牌名酒商标标识。以湖北房县人韩涛为首的犯罪团伙被彻底摧毁,抓获制售假酒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刑拘13名。主要涉案人员韩涛、刘兵等6人已被批准逮捕。
4、邢台县张某某涉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粉条案
2014年4月23日,邢台县食安办组织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检查,在会宁三丰超市发现“三无”粉条。经检验,粉条铝含量为879mg/kg。经查,张某某自2012年以来销售涉嫌不合格粉条达5万余公斤,销售额达20余万元。邢台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5、沧州市孙英余等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猪肉案
日前,沧州市公安机关捣毁一处生猪屠宰前非法注射药物和注水的猪肉加工黑窝点。经查,沧州市犯罪嫌疑人孙英余对屠宰前的生猪注射硫酸沙丁胺醇等药物后,继而指使工人吴言路、张宗伟、孙红富给生猪注水,以达到增加猪肉重量非法牟利的目的。现场查获硫酸沙丁胺醇片16瓶、硫酸阿托品注射液40盒、盐酸消旋山莨菪碱注射液58盒、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25盒以及注水后屠宰的生猪66头。该案4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抓获,其中孙英余等主犯已被批捕。
6、唐山市华佗万达广场药店销售套用保健食品文号案
日前,唐山市食药局调度有关部门,查获华佗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店销售的“青海三宝胶囊”“黄金平糖素源根胶囊”、“唐逸夫得康一源牌芪参胶囊”、“植物降压乐明菊胶囊”、“维蜂盐藻胶丸”等存在套用产品批号、产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唐山市食药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4072元,并处罚款1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方面典型案例
1、保定市毛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回购药品案
省局稽查局根据协查线索,会同省公安厅对暂居在保定市的湖北籍人员毛某某等人在京组织人员从个人手中收购药品,通过私改药品生产批号及电子监管码,重新加工、包装后,利用其在北京、保定的两家医药公司,非法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案件涉及北京、河北等多个省市,查扣拜糖平、甲钴胺等多种回购药品。其违法行为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医疗卫生制度改革产生巨大危害。在公安部统一部署下,京冀两地同时开展抓捕行动,毛某某等涉案人员被抓获。省市食药监局根据其违法违规事实,依法缴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2、安国市祁瑞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无证生产分装中药饮片案
2013年11月15日,省局稽查局根据线索,初查安国市祁瑞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无证生产分装中药饮片。随即挂牌督办安国市局立案查处。经查,安国市祁瑞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利用山东嘉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的资质、包装标签、检验报告书,外购中药饮片自行包装销售,涉案金额达160万元。省食药监局依法注销该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有关涉案人员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安国市取缔非法保健食品市场
5月中旬,省、市食药监局与安国市政府针对保健品市场存在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情况,开展了安国市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安国市食药监局、公安局对涉嫌经营非药品冒充药品和假冒产品的13家经营商户、26个品种进行了依法查处。共立案7起,并依法取缔了该市场。
4、秦皇岛市集中查处医疗美容机构违法违规案件
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和秦皇岛市公安局食药安保支队经过两个月的秘密摸排和多次会商研究,于2014年6月20日对辖区内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突击检查,查扣无中文标识肉毒素44瓶、超过保质期限化妆品43盒、未经批准和检验的进口化妆品67瓶;过期注射针180支、无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射针129支、过期无菌医用手套100双、无注册证书医疗器械30盒。对11起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7月4日,再次对该市中型医疗美容机构进行突击检查,持续保持对医疗美容领域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5、邢台县贾某涉嫌经营假药案
2014年4月24日,邢台县食药监局联合邢台县公安局食药安保大队突击检查时发现违法嫌疑人贾某无证经营保健品,现场查获经营品种达230余种。执法人员对其中涉嫌非法添加化学药品成分的21个疑似假药品种送河北省食品药品检验院检验,共检出5个品种的产品非法添加了化学药品,食药监局依据非药品冒充药品按假药论处的有关规定,依法认定为经营假药案,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曲周县韩某涉嫌无证生产销售假药案
日前,曲周县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家人因患有牛皮癣,服用韩某配制的药丸后出现不适,经确诊为汞中毒。曲周县食药监局立即对其开展调查,韩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情况下,未经批准,私自配制药品销售,涉嫌无证生产销售假药,由曲周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