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22-1000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文部门 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2-04-02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393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现就国义民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我省“互联网+医疗”的便捷性和高效性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当前,网络信息科技高度发达,“互联网+”时代,“互联网+医药”是对传统就医用药模式的一种有效补充,是百姓看病购药的一种重要途径,尤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让百姓高效、便捷的用上质量安全的放心药,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近年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持续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净化线上线下药品经营秩序,出台支持政策,有效促进我省“互联网+药品”发展。

一、持续开展非法渠道购销药品专项整治

不断强化药品合法购销渠道管控,加强重点品种的监督抽检,严格检查标准,严肃案件查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有效提升我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鼓励推进“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

《河北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提出,鼓励“互联网+药品流通模式”,鼓励百姓购药“网订店取”“网订店送”模式;允许同一连锁企业门店之间调剂药品,实现“就近取药”“就近送药”;选择信誉好、规模大、经营规范的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飞机场、火车站等)内进行 24 小时自动售药机试点,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满足百姓用药需求。

三、持续整治净化网络售药秩序

为适应“互联网+医药”新形势、新要求,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线上线下相一致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云稽查系统”监测作用,及时发现网售药品问题线索,严厉查处典型案件,形成了有力震慑,有效净化网络售药环境。2021年,全省共检查药械网络销售企业2231家次,接收及搜集线索总数283条,检查第三方平台322家次,约谈企业数量253家次,屏蔽或关闭网站32个,立案调查案件数量18起,罚没11万余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起。

下一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深入推进“互联网+医药”横向协作和纵向延伸,积极配合卫健、医保等有关部门推进“互联网+医药”机制的落地落实,契合百姓用药需求,不断深化科技创新,为百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切实让百姓尤其是常见病、慢性病患者享受到“互联网+”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