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18-10048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部门 发布日期 2018-05-21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河北省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改革,健全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启动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食药安全诚信河北”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指明了方向。贵单位提出的建议非常中肯,针对性很强,对进一步加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此,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力争在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迈出更大步伐。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四个意识”,落实“四个最严”,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省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是高位推动工作。省委、省政府站在自觉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的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党政同责、社会共治,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省委九届六次全会作出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的部署;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多次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深改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二是落实党政同责。省委、省政府把确保食品安全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建立实施了强化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责任、部门管理责任以及落实“一岗双责”、实施约谈通报等18项措施。省委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对省管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定量指标体系,权重占5.1%,每年对设区市党委、政府和县委书记及省级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考核评议。省人大常委会在全国率先颁布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连续多年开展执法检查,督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省政府制定实施了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地沟油”治理实施意见等文件,及时修订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会同京津两地组织开展了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服务保障协作应急演练,全力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三是健全组织机构。按照国务院2013年机构改革意见,省级重新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县在市场监管领域进行了大胆探索。11个设区市中,承、秦、保、衡、张、沧将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机构进行整合,组建市场监管局;168个县(市、区)中,69个县(市、区)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和工商“二合一”,99个县(市、区)实行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三合一”,有效发挥了工商监管体系健全的优势,弥补了食品药品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省、市、县三级政府均设置了食安委、食安办,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现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全覆盖。省、市、县三级分别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支队、大队,专司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着眼于协同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深入研究、认真谋划,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探索建立了食品安全组织保障、法规制度、科技支撑、质量追溯、监管责任和社会共治六大体系,进一步增强了系统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了整体保障水平。四是实施十大工程。实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工程,参与国家首批创建的石家庄、张家口、唐山市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全省98%的县(市、区)分三批完成了省级食品药品安全县创建任务。实施食品生产聚集区整治提升工程,14个聚集区完成整治提升任务。实施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7万多家持证单位实现“明厨亮灶”。实施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程,打造了113个样板市场。实施食品“三小”整治工程,将28万多家小餐饮、小摊点、小作坊纳入有效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公示工程,34万余家持证企业100%悬挂公示牌。实施药品GMP、GSP认证工程,330家生产企业和2万多家批发零售企业通过认证。实施检验检测能力提升工程,省、市两级检验检测能力大幅提升,县级常规检验能力和乡级快检能力明显增强。实施“智慧食药监”工程,8大业务平台、47个子系统基本建成。实施网格化监管工程,夯实了基层监管网底。2013年以来,省级以上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约7.3亿元,支持市县乡监管能力建设资金4.8亿元,全面推动了市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和县级资源整合试点项目建设,为所有乡镇派出机构和79个大型农贸市场所在县配备了快检设备,为有车辆编制的市、县级监管机构配备执法车辆95台。2018年,中央提前下达我省食药监部门公共卫生补助资金10235万元,下达市县资金7282.4万元,占全部中央补助资金的71.15%;省级预算安排专项资金19675万元,用于提升我省食药监系统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五是深化专项整治。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省有关部门相继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乳制品、畜禽水产品、“地沟油”、校园及周边、虚假广告、“两超一非”、网络订餐、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安国中药材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检法机关联合出台行刑衔接实施意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2014年以来,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6.58万件,移送司法机关案件339件。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由2013年的58.48%提升到2017年的80.22%。

尽管近年来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和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食品药品安全仍处在问题多发与监管能力薄弱的“碰撞期”,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安全形势依然不容乐观。特别是我们的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监管体制改革,蹄疾步稳推进改革期间各项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发〔2018〕11号),明确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我省的机构改革已经启动。我们将紧跟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各项工作。改革期间,我们将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在相关职责调整到位前,继续按原职责规定,积极有序做好监管工作,确保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特别是切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落实,加快构建现代化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针对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下猛药、去重疴,坚决把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底线。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机构改革到位后,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抓紧理顺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将食品药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的首要职责。

二、严密防控安全风险,加强食品药品全过程监管

一是强化监测抽检工作。统筹国家、省、市、县四级抽检计划,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大型批发市场和校园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和微生物污染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健全风险预警交流工作体系,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督抽检结果运用,强化监管执法机构与检验检测机构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探索开展大型食品药品企业风险交流,完善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和直报网络,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预警。完善药品监管信息集成研判制度,加强检查、检验、监测手段的综合运用,提高风险的防范和处置能力。开展药品单品种质量风险分析。三是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健全工作约谈等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倒逼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广国际先进质量管理体系,推动200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管理(HACCP)体系。继续对食品生产集聚区和特色食品治理实施“回头看”“再提升”。深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销售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指导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协同推进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深化量化分级、“明厨亮灶”、清洁厨房活动;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行动,实现线上线下一致性监管。督促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春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联合督查。四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组织“红盾护农”、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食品药械集中生产区整治提升、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安国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专项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肉制品、白酒、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农村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规范指导,严防食品安全事故。集中整治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等涉及未成年人身体健康问题。深入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助力食品安全交通大道和旅游强省建设。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强化药品高风险企业、基本药物企业和特殊药品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落实处罚到人,推动落实违法犯罪人员行业禁入,始终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以全面公开处罚决定书为抓手,促进提升办案质量和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五是推进社会共治。组织开展好“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大型宣传活动,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网点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健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探索实施企业内部“吹哨人”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新闻宣传,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客观、准确、规范发布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信息,强化舆论引导,综合治理食品药品安全谣言。鼓励行业协会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其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作用。六是服务产业发展。深入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大医疗器械创新企业和小微企业支持扶持力度。深入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促进企业提升仿制药质量水平。推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推进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药品流通领域开展“扩大规模化连锁经营,推进企业升级”行动,提升药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

三、强化投入保障和使用绩效,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筹备申报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加快“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业务的信息化支撑能力。建立完善肉菜等流通追溯体系常态化运维机制。加快食用农产品、食品供应链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二是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为每个县(市、区)配备1台食品安全快检车辆和至少1套移动快检装备,今年年底前,实现食品快检车配备县(市、区)全覆盖。强化应急管理,重点加强基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升基层应急管理水平;加强应急业务培训,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三是推进监管队伍建设。分层次、分类组织开展监管人员、稽查执法人员轮训和业务培训,加快审评审批、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四是提升资金使用效能。本着“围绕中心工作做好经费保障和资金向基层倾斜”的理念,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着眼于资金的拨付时间、资金到位率、结转等,确保对下补助资金的预算刚性;继续落实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省级食品药品抽验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对抽验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进行检查考评,对发现的问题立纠立改,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