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18-1004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79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5-17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479号提案的答复

黄智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我们一定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切实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近年内,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围绕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体系建设,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做了大量工作。。一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定量考评体系,有力推动了各级党委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2017年各市党委均按照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意见要求向省委报告了食品安全工作,王东峰书记、许勤省长均作出重要批示。二是加大财政投入,持续强化对市县的资金支持,2013年以来,省级以上对下转移支付资金约7.3亿元,支持市县乡监管能力建设资金4.8亿元,2017年省财政安排4113万元,为94个县(市、区)购置了监督执法用车,为有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县和841个乡镇配备了必要设备,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基础薄弱这一短板。三是着力加强对食品“三小”的监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省政府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7项配套管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将“三小”业态依法纳入有效监管。四是积极推进网格化监管,组织实施网格化监管工程,建立县、乡、村级网格分别达201个、2523个和52626个,入网协管员58184人,基层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格局基本形成。五是大力推进社会共治,省政府食安办积极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职责,每季度召开食安委成员单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每季度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状况和典型案件,调动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不断强化全程链接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工作重点向基层倾斜,力争到2020年,全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基层监管能力显著增强,保障水平跃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健全监管体系

一是切实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结合这次机构改革,指导督促各地普遍出台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相关文件,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领导责任、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切实加强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推动各级地方政府每年主导解决1-2项影响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确保各地食品安全状况能有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能有提升。二是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综合协调、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各地结合这次机构改革,统筹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力量配置,切实将食品安全作为市场监管的首要职责。三是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机制,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培训需求导向,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技术审评、执法办案、监督抽验、政策法规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专业化培训人均不低于40学时/年,年度参训率不低于90%。四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食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健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二、加强食品安全链条监管

种养环节,农业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把投入品使用关,加大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力度。生产加工环节,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逐步推行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良好生产规范(GMP)等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规范,2018年率先推动200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建立HACCP体系,到2020年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HACCP体系。加强肉制品、白酒、水产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流通环节,深化食品及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组织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鼓励商场超市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设立优质产品专柜,满足群众多层次消费需求。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和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餐饮消费环节,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建设,加强托幼机构、学校、养老机构、建筑工地、医院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教育和管理,推动实现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和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等级达到良好以上。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网络订餐监管,规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鼓励“后厨直播”,做到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

三、持续推进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加快“智慧食药监”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联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项目,建立完善的监管对象数据库和高效的信息化监管系统,推进各市、各层级监管数据资源共享,探索基于大数据分析应用的监管新模式。二是认真落实省局与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市、县、乡级食品药品监管能力专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基层执法装备配备,夯实基层工作基础。为每个县(市、区)配备一辆食品快检车和相应的快检设备,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食品快检车配备县(市、区)全覆盖。三是加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食品安全重大信息直报系统,健全省、市、县三级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应急培训,指导开展应急演练,强化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四、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教育培训,每年对职工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的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管理,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失信联合惩戒等制度和相关配套政策,实现与金融机构、证券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在融资信贷、用地、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予以限制。深入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稳步扩大覆盖范围;健全保险赔付相关事前事中事后政策,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

五、着力推进社会共治

一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各方面的作用,积极听取意见建议,合力推动解决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报酬保障机制,鼓励引导其积极反映情况,举报违法违规行为,构建食品安全基层群防群控机制。健全网络投诉举报平台,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及时兑现举报奖励资金。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制定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主动发现解决本地行业共性隐患问题,引导和促进生产经营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探索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第三方机构参与食品监督。二是深化食品安全宣传引导。将食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和科学普及、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大讲堂等科普宣传活动,强化食品安全舆论监督。推动各地建设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基地,到2020年,逐步形成“一市一科普基地、一县一科普公园、一镇一科普站、一村一科普栏”,把食品药品科学知识送进校园、送进企业、送进社区、送进农村,使公众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监督。完善新闻发布机制,提高新闻发言人队伍素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辟谣正听。三是深化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整治提升。完善《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配套制度,实现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以下简称“三小”)监督检查全覆盖。督导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建设、改造适宜“三小”生产经营的集中场所和街区,引导“三小”进入集中加工区、集中交易市场等固定场所生产经营。加强对生产经营者技术指导,对消费者反映突出和区域内消费量大的食品,实施重点抽样检验。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三小”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2018年4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由省政府食安办牵头起草的《“食药安全诚信河北”行动计划(2018-2020年)》,对未来三年全省食品安全工作做了系统部署。我们将会同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行动计划实施,继续下大力推动全省特别是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恳地希望您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