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18-10042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3-16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331号提案的答复

韩志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的管理,提高患者用药安全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于2017年9月30日颁布《中成药规格表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拟对中药、天然药物的规格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规范。

二、目前我省对中药、天然药物的说明书、包装标签中【规格】项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注册证》执行;【包装规格】项根据申请人备案情况执行,可根据申请人需要标注已经备案的一种或多种包装规格。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