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的几点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近几年来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根据全省食品生产经营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开展综合治理,努力实施精准监管、科学监管。
一、组织开展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情况
(一)对重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了综合治理规范。组织开展了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条件的重新审核工作,构建并在全省推广了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数字化预警模型,全力确保了乳制品质量安全;组织了对婴幼儿辅助食品、调味面制品(俗称辣条)等重点儿童食品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以及张家口桥西区莜麦粉、承德隆化豆腐片等地方特色食品和14个食品生产集聚区的治理提升,解决了部分重点儿童食品的突出问题。
(二)狠抓了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深入推进了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组织协调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共同推进全省农村儿童食品的集中清理整治,与教育、城建、公安、综治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了对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打击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了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下大力开展了“三小”食品业态的管理规范。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制定发布了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小摊点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督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全力开展登记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共登记备案“三小”食品业态248088家,积极推动了“三小”食品业态生产经营行为步入正轨,有效提升了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的保障水平。
(四)强化了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意识。采取“双随机”和“双查”方法,对食品生产企业和当地监管部门开展飞行检查,督促基层局和企业把各项监管要求落到实处,提升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组织省本级常规抽检监测、乳制品专项、应急抽检监测等食品安全抽检监测16887批次,发现问题样品947批次并及时消除了问题样品造成的安全风险。
(五)积极开展了科普宣传活动。广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集市”“进田间地头”活动,现场讲解食品安全知识,讲解怎样辨别真伪、怎样识别保质期等食品安全常识,接受群众咨询和投诉,让群众在实践中学到食品安全知识,自觉抵制“五无”食品;还组织各地开展了“大手拉小手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直接向少年儿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累计发放各类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资料近800万份(册);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运营商发送食品安全知识近3000万人次,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大讲堂5000余场,一定程度提高了农村儿童的食品安全防范和维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监管的措施
通过各级党委政府强有力领导,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全力实施监管,以及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全省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并日趋向好。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食品质量不合格、不达标的食品安全隐患还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农村儿童食品问题还比较多、比较突出,亟需治理整顿。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工作要求,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结合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手段、提高效率,促进全省农村儿童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一)严格规范农村儿童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一是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为重点,严格督促落实良好生产规范,推动建立先进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行业风险管理制度,开展风险研判,确保特殊食品高标准高质量。二是针对饮料、糕点、饼干、方便食品等农村儿童食品的“两超一非”、标签标识不规范问题,组织各地进一步对相关生产企业摸底建档,实施挂图作战,明确治理责任,对违法生产加工行为实施严惩重处,有效遏制问题多发态势。三是以自然村、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庙会和集市为重点场所,突出婴幼儿配方食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经营“三无”、“五无”儿童食品违法行为。四是围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销售、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关键环节,认真排查农村儿童食品市场存在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经营条件不符合要求、食品来源不明等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隐患,加大对农村儿童食品销售小摊贩、批发市场的治理力度,从源头上防止不合格儿童食品流入农村市场。五是将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小餐饮、家庭托餐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督促学校落实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进一步强化农村学校及其周边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六是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对故意提供假冒伪劣酒水、饮料等食品,欺骗、误导消费者尤其是儿童的,加大处罚力度,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告。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二)强化监督抽检,及时发现农村儿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2017年省本级进一步加大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样本总量,包括饼干、糕点、糖果、冷冻饮品、蜜饯等27大类食品96个品种常规抽检监测9226批次,婴幼儿配方乳粉、酸奶、液态奶、乳粉等乳品专项抽检监测1120批次,肉制品、饮料、蜂蜜、畜禽水产品、学校食堂等专项抽检监测2000批次。监督抽检项目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为主,食品品质项目为辅,重点检测食品添加剂、重金属、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等内容。抽检监测以提高问题发现率和企业覆盖率为原则,涉及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
(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净化农村儿童食品市场环境。一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儿童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重点整治生产销售中掺假冒牌的违法行为、通过产品说明书或标签标识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的欺诈行为、篡改保质期和过期食品翻新再售等行为,以及采用非常规手段掺假造假、规避检查检验的各类“潜规则”。二是加强投诉举报机构的建设,加强对投诉举报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全省投诉举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将投诉举报线索交办、催办、反馈。三是大力推动“两法衔接平台”建设和运用,联合省检察院、省打侵办,研究制定“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管理办法,共同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涉刑案件由移送变成司法机关主动调取,提高工作效率,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的合力。
(四)采取多种形式,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采取农村儿童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食品安全进农村、进庭院、进集市、进学校等活动频率,加大对12331投诉举报电话的宣传力度,增强农民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消费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重点开展“大手拉小手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让广大儿童在实践中学到食品安全知识,引导广大农村儿童科学安全饮食,切实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
(五)推动多方发力,促进社会共治。一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的诚信意识、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食品行业整体自律水平。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覆盖农村和城市基层的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提高基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行业发展,维护行业秩序,开展舆论监督。
(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一是进一步强化各级食安办综合协调职能,推动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食品安全办公室加强建设,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作用奠定坚实基础。二是积极探索完善部门间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力争实现部门间职能良性互动、政策紧密衔接、管理相互支撑,信息互联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消除监管盲区、盲点。三是推行基层安全网格化监管,建立健全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其身处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面对面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加强对家长、儿童日常饮食行为的宣传引导,逐步使健康饮食成为广大群众特别是儿童群体的生活习惯。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