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食品安全从源头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大力支持。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具有重要的帮助和指导作用,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吸纳您的建议,切实落实到今后的工作中。“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省委、省政府一贯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完善监管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强化源头管控方面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升监管合力
食品安全监管链条长,环节多、涉及部门多,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对于防范监管失责缺位,堵塞监管漏洞,提升监管效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省政府食安委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议事规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三定”规定,印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冀食安委〔2016〕1号),进一步明确了22个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工作职责,为各部门依职依责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基础上,省政府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探索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风险会商,同时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聚集突出问题开展联合行动,使这一制度成为协调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推动重大任务落实的综合性平台。为强化全链条监管,省食药监局与省农业厅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进一步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通知》,健全了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机制;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与省高法、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实施细则》,强化了行刑衔接。省食药监局还与教育、住建、畜牧、旅游、交通等部门建立了校园食品安全、餐厨废弃物处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旅游景区食品安全、高速公路服务区餐饮食品安全等协作机制,提升了整体保障水平。
同时,针对一些市、县对新形势下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未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及时明确或调整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未及时制修订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制度,未及时对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空白和盲区明确部门监管职责,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办公室形同虚设等问题,省食安办印发了《关于进一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充分发挥市、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把加强各级食安委、食安办综合协调机制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推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四有两责”(“四有”指监管部门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两责”指监管部门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和监督抽检责任),力争在建立贯通顺畅的监管体系,提升监管合力上实现新突破。
二、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源头管控
保障食品安全,重在源头治理。近年来,省食安办、省食药监局组织各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清死角、打窝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利剑”“扫雷”专项行动,以及食品“三小”(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综合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综合治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在食品“三小”综合整治行动中,将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列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之一,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户。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两超一非”综合治理行动中,严厉查处了永年县慈兴酿造厂等企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并向社会公开曝光。同时发出公告,鼓励消费者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举报,问题查实后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
年初印发的2017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打击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工作。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落实。同时,与农业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建立以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为核心的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推动市场环节查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从“产”这一基础环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管控。
三、强化抽检检测,严密防控风险
近年来,我们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定期发布抽检监测信息,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2016年,全省食药监系统完成食品抽检19万批次(含食用农产品7.5万批次),抽检密度平均2.5份/千人,总体问题发现率2.03%。每周在官网和燕赵都市报发布食品抽检质量公告,曝光不合格产品及其产品。2016年共接到抽检不合格及问题食品检验报告1371批次,均按要求进行了核查处置。卫生计生部门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部署,逐步扩大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风险监测覆盖面,全省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由最初的24家增至279家,覆盖100%的县(市、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每年监测食品样品量约8000份。其中2016年全省监测报告食源性疾病病例20845例,均按要求进行了处置。
为提升技术支撑能力,我们不断加强检验检测机构和建设。河北省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技术中心项目可望于2017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着力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利用国家给予每市的1301万元实验室改造项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投入,推动各市现有检验检测机构改造提升。在154个县(市)建设了1个具备常规理化项目检验能力的检验检测室,配备了必要的仪器设备,在每个乡镇配备快检箱,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薄弱这一短板。鼓励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科技创新,设立了科研专项资金。2016年,我省争取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资金6349万元,省、市配套资金4248万元,省、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风险监测实验室设备达标率分别达到97%和90.68%。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专项检查和飞行检查力度,推行检查表格化、抽检制度化、责任网格化,落实日常检查和监督抽检两个责任。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加大风险监测工作力度。开展粮食重金属污染、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等专项监测。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摸底排查,加大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抽检力度,及时锁定重大风险隐患和关键危害因子,提高监测抽检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以蔬菜、畜禽产品和水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测,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着力强化市县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加快食品安全人才培养,推进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装备现代化。预计到2017年底,全省可基本建成与监管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省、市、县、乡四级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
四、强化日常监管,落实企业责任
围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六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食品企业风险分级监管。指导基层依据《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科学评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合理确定监管频次,加强企业风险动态管理,将风险等级纳入企业信用档案记录,逐步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按照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信息公开的原则,编制食品生产企业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省、市、县三级计划的协调融合,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强化重点企业的检查。同时全面推行监管公示制度和“网格化”、“痕迹化”监管,将对每个企业的监督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提高监管检查工作成效。三是深入开展飞行检查、体系检查。以异地检查、双随机检查为主,开展对问题企业和重点行业的飞行检查,省局重点对省级以上抽检监测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重点行业开展检查。通过飞行检查推动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整顿提升。以企业全过程风险管控为重点,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体系检查,通过体系检查,对企业实施“全面体检”,促进其提高管理水平。四是推动企业建立严谨的标准体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卫生条件普查,督促和帮助其进一步改造升级,切实达到《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要求。以全过程记录为基础,加强对企业原辅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重点环节和关键控制点的检查,严把各道关口,保证产品质量安全。五是推动企业建立先进的管理体系。引导和推动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等先进管理体系,选取部分乳制品、肉制品等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先行试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全省食品企业管理水平上档升级。六是严格市场准入,落实市场销售者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双提升”工程,争取用3-4年的时间,使全省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市场主办方和入场经营者主体责任得到落实,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和获得感逐步提高。
五、开展宣传教育,推进社会共治
近年来,我们将发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尚德守法,共治共享”,联合17个部门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大力推广“药安食美”手机APP平台,汇集数亿条信息,30多万人次下载,500多万人次访问,群众可查询、可监督、可投诉,开启了掌上监督新模式。“三网一微”(省食药监局官网、食品药品科普网、食品药品安全诚信网、药安食美诚信河北微信公众号)全面开通、不断深化。首度开启了与检测机构、优秀企业、中小学校共建“食品安全宣教基地”项目,近20个基地挂牌。以省政府名义每年召开两次新闻发布会,省食安委成员单位每季度召开风险防控会商会,每季度召开新闻发布会,每周在食药监局官网和燕赵都市报公布食品抽检信息,反映监管成效,曝光违法案件,提示消费风险。全社会参与治理的渠道更加畅通,氛围逐步形成,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由2015年的69.71%提升到2016年的76.77%。
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修订了《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将国家总局投诉举报办法及时落地深化,率先将奖励办法、应急举报交办等纳入投诉举报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对举报人的保护措施。2016年全省共接收投诉举报信息45431件,较上年增长26%,兑付某药品案件举报奖励18万元,创我省投诉举报中心成立以来单笔奖励最高记录,提高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达到了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公治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意见,把“党政同责”要求砸实落地。建立“管行业就要管食品安全”的责任机制,推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考评机制,强化督查考核结果运用,以考评强责任、促落实。鼓励行业协会制定全行业共同遵守的职业道德准则、约束自律机制,充分发挥其沟通企业和政府,对本行业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的作用。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利用大台、大报和“三网一微”,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大宣传格局,构建纵贯省、市、县三级的微信传播矩阵,着力抓好重大成就展示、重要政策解读、监管信息发布、先进典型宣传和科学观念传播等工作,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良好氛围。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