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17-1004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
发文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12

对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1104号建议的答复

宋水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建议,十分重要。乳品质量安全是当前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对我省乳品产业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影响乳品质量安全的各种因素,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高度关注,持续开展风险监测和分析研究,积极探索、勇于尝试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的新措施、新方法。近几年,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2008年《乳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出台及2013年全省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调整,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坚持政府负总责的原则,实行分段管理,主要由农业部门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乳制品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安全标准的制修定。省政府食安办将食品安全,特别是乳制品质量安全列入每年年度工作安排,对各部门监管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问责力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了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统一受理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实行举报奖励,鼓励支持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二、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一是严格生鲜乳收购监管,2016年,省农业厅开展了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对婴幼儿乳粉用生鲜乳收购站实行挂牌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同时半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生鲜乳收购站(车)现场检查,共检查生鲜乳收购站1273个,运输车1074辆,实现了站、车检查“全覆盖”。二是加强生鲜乳抽检监测,按照《2016年河北省设区市政府驻地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实施方案》,农业部门完成了13个市(含定州、辛集市)2400批次生鲜乳抽样检测,检测项目硫氰酸钠、革皮水解物、碱类物质、β次内酰胺酶、三聚氰胺、黄曲霉毒素M1全部未检出,合格率100%,确保奶源质量安全。三是推进生鲜乳第三方仲裁检测,推动建成唐山市生鲜乳第三方仲裁机构,开展了6个县(区)34项次检测,减少奶农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石家庄、保定、张家口三个奶业大市增加检测设备、完善技术手段,达到生鲜乳质量第三方仲裁检测基本条件,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提供了保障。四是建立生鲜乳收购日报告和追溯机制,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探索建立生鲜乳大幅波动日报告和不合格奶48小时调查追溯机制,确保生鲜乳质量安全。

三、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一是完善乳品质量安全标准。2010年,第一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议通过了66项乳品安全国家标准,并于2010年3月26日由卫生部批准公布,其中包括乳品产品标准15项、生产规范2项、检验方法标准49项,修订后的标准提高了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科学性,形成了统一的乳制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基本解决了此前乳品标准中矛盾、重复、交叉和指标设置不科学等问题。二是积极研发新的检验技术。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动食品检验和研究机构开展乳制品质量安全研究工作,省食品检验研究院建立了乳品多种污染物高通量超痕量检验方法,提高了乳品检测工作效率。三是实行乳制品每周抽检制度。省政府每年划拨1000万专项用于乳制品生产企业的产品监督抽检,省级每月抽检,市级每周抽检,实现了对企业出厂产品的周周检验。2014年~2016年分别完成乳制品抽检2620批次、1685批次、2448批次,我省乳制品合格率逐年提升,2014年为99.8%,2015年为99.9%,2016年达到了100%,全省乳制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四是建立了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模型预警系统。2013年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研发了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模型,通过收集乳制品企业原料和成品的关键品质指标、供求价格、采购和产品数量、原料与成品换算关系、生产区域分布等5类关键风险指标数据,采用统计分析方法,创造性总结了9个乳制品生产质量控制的一般性规律,为及早发现、消除乳制品安全问题隐患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该模型应用四年来,收集省内乳制品生产企业原料和成品信息55万余条、检测数据15余万条,第一时间发现了32家乳制品企业存在的98个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将风险隐患消灭在了萌芽状态。该模型的应用,将基层监管部门传统的“去企业找问题”转变为“带着问题查企业”,初步实现了精准监管、靶向监管,同时降低了监管成本,促进了企业自律,推动了行业发展。

四、积极开展乳品从业人员培训和教育

为积极服务乳业发展,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乳制品企业从业者质量安全管理能力和意识。一方面每年对所有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及时宣贯乳制品有关法律法规新精神、新要求的基础上,针对单一品牌企业进行针对性培训指导,重点放在实验室操作和能力比对上,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战性。一方面实行企业法人质量安全约谈制度,针对抽检、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约谈的方式警示教育企业,紧抓问题整改,强化企业负责人的底线思维意识,力争做到对风险隐患早防控、早解决。

五是推动乳制品企业提升管理能力

以乳制品企业提档升级为目标,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推动乳制品企业采用实施质量安全管理先进方法。目前,全省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均取得了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所有乳制品生产企业均取得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乳制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我省全面开展了乳制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石家庄君乐宝乳业有限公司试点成功的基础上,推动全省乳制品企业建立健全了产品溯源体系,初步实现了从原料到成品、从成品到原料双向追溯的目标。

六、开展乳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乳制品生产监管信用档案。按照一企一档的原则,收集、记录、存储乳制品生产经营基本信息、监管信息、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举报投诉信息等,建立食品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并且每年度对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根据风险等级高低采取相应监管措施。二是严惩违法企业和产品。实行了严格的食品抽检制度和对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基层监管部门对对企业的每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都要公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和企业,除依法予以处罚、监督改正,还向社会发布公告,促使企业增强自律意识。三是开展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守信承诺活动。自2014年起,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都与监管部门签订了《诚信生产责任书》,引导企业向社会作出“诚信生产,保障安全”的公开承诺。在流通环节,推动“一书十制度”,要求经营者作出遵守食品安全法、守法经营、诚实信用、严格自律、保护广大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承诺。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乳品质量安全水平,食品安全监管各部门将按照“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的要求,并根据您提出的建议,积极探索监管新方法、新措施,提升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我省乳品企业和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一是切实加强乳品源头监管力度。创新生鲜乳收购站、运输车检查形式,做到定期检查、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加大生鲜乳抽样检测力度,力争站、车“全覆盖”。建设以唐山、石家庄、张家口、保定四个奶业大市和重点县生鲜乳第三方仲裁体系,及时化解质量纠纷,维护奶农利益。全面运行生鲜乳收购大幅波动和不合格生鲜乳48小时调查追溯机制,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加大工作培训力度,切实提高监管队伍和人员素质和能力。建立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现场检查、督查督导、考核奖惩工作机制,形成职责明确、相互支撑的生鲜乳质量监管格局。

二是进一步提升乳制品生产企业管理水平。加强对企业决策者的培训和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提升管理者的质量安全法治意识,督促和引导食品生产各环节、各岗位操作人员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食品生产经营理念。建立企业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配备质量安全受权人,指导企业建立质量安全自查自评制度,全面加强企业质量安全管理。

三是努力提高乳制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挖掘乳制品安全风险监测模型预警系统作用,帮助、指导企业开展质量安全自查,切实将乳制品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继续推动乳制品企业建立实施先进的管理体系,力争所有乳制品企业采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等先进管理体系,促进乳制品生产企业提高安全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进一步加大乳制品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探索建立专职食品安全检查员队伍。日常监管实行“网格化”、“痕迹化”,落实监管责任到人,日常监督检查全过程记录,检查结果全部公开。创新监管措施,对所有乳制品企业,采取异地交叉、双随机方式,进行飞行检查,强化检查效果,推动开展行业整顿提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进行体系检查,实施“全面体检”,加强乳品生产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管控。

五是大力推动乳制品诚信体系建设。对乳制品生产经营违法严重者顶格处罚,实施严厉的惩处制度,特别对发现的“两超一非”违法行为,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市场手段淘汰劣质企业,为优秀企业开拓市场空间。企业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对企业投资人、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岗位责任人进行通报,依法追究上述人员的相关责任。同时,进一步加大乳制品质量安全信息宣传力度,坚持做好乳制品监督抽检信息公示和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公示,依法为消费者提供全面、科学的乳品质量安全信息,鼓舞企业士气,提振人民群众消费信心,重塑河北奶业强省形象。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