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JYTA-2017-10043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
标题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发文部门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05-09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266号提案的答复

郑军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保障食品安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打击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2015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经修订后正式实施。行政处罚的额度、力度大幅提升,由最高可以处罚货值金额10倍的罚款修改为30倍的罚款。2016年7月1日,《河北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管理条例》正式实施。省政府食安办、省食药监局同时发布了《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补充完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监管环节内容。2016年,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全省共立案查处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12211起,行政处罚金额7006余万元,有力地保障了全省人民的饮食安全。其中,查办的“福喜食品有限公司违规经营食品案”,除依法吊销了该公司的生产许可证外,还对3名直接责任人作出“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的资格罚。

二、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工作

国家卫生计生委经过几年的标准准备和修订工作,目前已公布食品安全标准1213项,包括近2万项安全指标,覆盖各类食品,现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标准基本与国际接轨,能够满足食品产业发展和监督管理的需要。

为确保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执行和完善修订,省卫生计生委将会同食品药品监管、农业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跟踪评价等工作,同时结合我省特点,依法、依规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

三、建立食品安全信用制度,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015年起,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专门建立了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平台(网址http://xyxx.hebfda.gov.cn:8025/site/index.aspx),对食品药品相关违法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信息进行了公示。相关信息同步对接到省信用体系建设办公室牵头承办的“信用河北”网站。同时,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2017年1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河北省食品药品安全严重失信行为惩戒制度》,并联合其他21个部门发布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措施》,将7家相关企业列入联合惩戒范围。

感谢您对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您能够继续对我们的工作予以关注,共促我省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