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崔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卫生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对您提出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非常重要,反映的情况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很强的可行性。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村食品安全,对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了调整,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力量。我局在省政府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的领导下,不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近年来,全省商务部门实施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财政部门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我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整治行动,取到了一定效果。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的期盼仍然存在差距。我局会同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将采取新办法、实施新措施,不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
一、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一)严格食品销售许可,把好准入关
食品销售准入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全省食药监系统将严格食品销售准入。一是全省食药监系统将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按照食品销售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类别、食品销售项目和风险高低对食品销售许可申请进行分类审查,规范许可证核发行为。二是加强资质监管,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达不到标准和条件的,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予以取缔。三是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清查行动,清查无证销售食品行为,引导和规范经营主体合法经营。
(二)落实小餐饮小摊点登记备案,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针对集贸市场食品经营摊点存在的问题,基层食药监系统将对小餐饮进行登记,发放登记证;充分发挥食安办的作用,积极协调、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小摊点备案。规范小餐饮、小摊点的经营行为,监督小餐饮、小摊点落实食品安全规范操作;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有健康证;监督小餐饮、小摊点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配备防尘、防蝇设备等。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着力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全省食药监系统将深化农村食品市场日常监管。一是强化农村食品源头监管,加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户的监管,监督其从正规渠道购进食品,按照规定的储藏条件贮存食品。二是监督农村食品销售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等基本管理制度,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查、批发去向可查。三是强化过程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入市到交易、退市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强化销售行为监管,督促销售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关,坚决打击过期食品向农村转移销售的违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广大农村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的重点问题、监管中的典型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针对性地打击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四)落实农村食品销售主体责任,努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把指导规范销售者自律作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治本措施,努力提升农村食品销售者自律水平。一是引导、监督农村食品销售者落实诚信经营制度。监督农村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各项自律制度,引导食品销售者树立守法经营、诚信自律的理念,树立“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面向食品销售者有针对性地开展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定责任义务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食品销售者诚信守法意识和现代化科学管理能力。三是努力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落实基层乡镇政府食品安全责任,努力推进“力推进政府食举报电话进村入店,发动群众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查实的举报线索,按省政府规定实施奖励。
二、加强农村小餐饮监管,规范经营行为
(一)建立健全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建立以县为监管中心,以乡(镇)为监管前沿,向下辐射延伸的县、乡(镇)、村三级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提升基层监管队伍能力和素质;明确乡(镇)地方政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配备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员,协助县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工作;村设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负责本村餐饮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努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逐步实现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二)加强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监管
严格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许可审核,促使小餐饮和“农家乐”满足餐饮食品安全基本条件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的准入条件和标准,针对农村小餐饮和“农家乐”餐饮食品安全的特点,强化分类监管,提高监管频次,严格从业人员健康、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以及就餐场所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监管,严格食品安全加工操作行为,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
(三)强化农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合作,督促农村各类学校全面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签订餐饮食品安全承诺书,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针对关键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加强农村学校食堂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防假劣、过期或“三无”食品危害学生身体健康;督促各类学校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确保采购、贮存、加工、消费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严查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违规加工制作豆角。
(四)深入开展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农村集市、节庆日等消费者聚集的时间和场合,通过编排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视频短片、谚语短句等,在农村大力推动餐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进餐馆、进学校、进乡村、进农户等宣传活动,教育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守法诚信经营,引导广大农村群众科学安全饮食,增强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餐饮食品安全氛围。
(五)严厉打击农村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经整改可以达到许可条件的,督促其改善条件并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或者拒不整改的,依法查处。严防假冒伪劣食品流入农村餐饮消费环节,加大处罚力度,对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查处。以农村重大节庆日、大型集市等为重要时段,以地区特色食品、节庆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三、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大力改善农村商贸物流条件
商务部门将针对县以下配送企业仓容和配送能力不足、配送技术水平落后、单店订货量小、配送距离远成本高等问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现代物流节点建设、物流标准化试点建设等过程中,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不断加大对农家店物流配送仓储能力建设的政策研究和资金支持力度,有效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物流配送难题。
四、持续加大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资金投入
财政部门为提升食品安全基层监管能力,一是在编制2017年预算时,安排了专项经费,加强对农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同时全省安排2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规范与管理。二是将中央提前下达我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共卫生补助资金下达市、县,主要用于市县和基层部门开展食品安全抽样及风险监测、农产品抽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稽查打假办案经费、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建设和检验机构能力建设等方面工作。今后,省财政将密切配合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加大对基层监管能力提升方面的投入,加强对宏村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