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ZXX-2021-10009 主题分类 财政信息 / 财政财务
标题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发文部门 综合和规划财务处 发布日期 2021-07-02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部门绩效自评工作报告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冀财监〔2021〕1号)要求,我局对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及各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综合绩效自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组织实施情况

1.前期准备。根据《省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管理办法》(冀财绩〔2019〕10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此次通知要求,我局对此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王庆新副局长任组长,卢旭等同志任副组长,各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项目承办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部门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实施。按照制定的《绩效自评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及直属单位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各項目承办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依据项目库上报时制定绩效目标、绩效指标,确定了各项指标的评价方法,各项目单位在全面收集、系统整理各预算绩效信息基础上,对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先由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自评,然后由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复评,并对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核实,提出最后的绩效评价意见。

3.评价标准。项目自评最终分在90分(含)以上的为优等,在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指标值评价标准同上。

4.分析评价。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认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总结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撰写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二)部门预算安排及资金分配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对下补助项目1个(专项资金),资金2694万元;安排预算项目36个,资金15068.60万元(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10个,安排资金4804.44万元;省级预算项目26个,安排资金10264.16万元)。

(三)部门财务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关于从严从紧控制公务开支要求,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三公”及“二费”支出大幅下降。在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收支,资金拨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安全有效地使用资金,重大开支经分党组会集体研究,保证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先后修订、完善了《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了以制度约束人、以办法管理人,有效地避免了财力的浪费,提高了经费的使用效率。在经费使用上,我们按照《河北省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安排的项目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监督和评价,有效地促进了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四)专项监督检查及审计部门审查情况。2020年,我局先后接受了省审计厅的预算执行审计、省委巡视组的政治巡视以及省审计厅的重点事项审计,在这三次比较大的巡视及审计中,均没有发现我局在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严重问题,得到了审计单位的一致认可。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部门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市场监管局的直接领导下,迎难而上、担当尽责,服务和支撑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成果,药品监管工作实现新进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群众对药品的满意度从2019年的82.048%上升为2020年的83.35%。全省药品监管工作位列全国前列。

1.主动担当作为,全力保障防疫急需药械安全稳定供应。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系统干部职工闻令而动,把疫情防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力抓扩能、保供应,强监管、保安全,为全国疫情防控贡献了河北力量。一是千方百计培植产能。医用口罩方面,批准118家企业转产增产医用口罩,日最大产能由疫前的34万只提高到2240万只。检测试剂方面,省局和唐山市局驻厂帮扶英诺特(唐山)新冠抗体检测试验盒快速通过国家药监局应急审批,获得美国FDA紧急使用授权,成为全国唯一得到中美共同批准使用的新冠抗体快速检测试剂(胶体金法)。药品方面,协助以岭药业连花清咳片通过国家药监局注册审批、批准石药和石四药增加原料供应商,大大提升了抗病毒药阿比多尔产量。批准省中医院等6家医疗机构12种防疫中药制剂,有效发挥了中药在抗疫中的作用。二是全面加强防疫药械产品质量监管。加强对应急审批产品的质量监管,强化疫情防控药械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和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对防疫药械生产企业和省级储备企业实施全覆盖检查,部署开展了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2.扎实履职尽责,着力深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加强日常监管。紧盯高风险重点产品,实现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用防护类医疗器械、国家组织集中采购中选药械等重点产品监督检查和抽验全覆盖。全省抽验药品5933批次、医疗器械592批次、化妆品960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9.8% 、91.2%、99.1%。化妆品抽验工作受到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稽查办案。组织开展了疫苗、血液制品、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以及中药饮片、二类精神药品、非法渠道购销药品、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行动。针对日常检查、监督抽验、群众举报以及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498件,罚没款6459万元。三是着力深化风险防控。建立多维度常态化风险会商机制,每季度召开风险排查防控会商会议,探索开展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合风险会商,收到较好成效。四是稳步推进疫苗国家监管体系评估工作,工作做法在国家药监局信息专刊刊发。

3.坚持改革创新,提升智慧监管和技术支撑能力水平。一是积极推进智慧监管。依托国家药品(疫苗)追溯服务平台,实现了疫苗、国家集中采购中选药械等重点品种的可追溯。加强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581家药品批发企业、411家零售连锁总部、11765家单体药店全部加入追溯系统,入网率100%、数据上传率99.73%;在全国率先探索中药饮片追溯,22家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和71家中药饮片专营企业纳入追溯系统。我省药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得到省政府领导和国家药监局表扬。二是着力强化科技支撑。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纳入国家医疗器械检验能力提升计划,获批能力建设资金7800万元,积极推进仿制药关键技术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中药质量评价与标准研究重点实验室建设

4.加强新闻宣传,着力营造共享共治氛围。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在河北广播电视台举办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并通过“冀时”客户端进行网络直播,6万余人次在线观看;印制10万张科普海报等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发放;制作科普广播剧、动漫微视频、短视频、微电影等作品,在河北广播电视台多个频道、地铁电视等媒体刊播,传播覆盖全省上千万人群。认真组织“两法知识竞赛”,全省13万余人参加,获得国家药监局“优秀组织奖”,石家庄市参赛人数、得分列全省第一。二是加强新闻发布,组织新闻媒体采访26次,发布新闻通稿200余篇,媒体报道1000余篇次。三是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推进监督检查、抽检抽验、行政处罚等信息公开,累计发布各类信息3500余条,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共享共治氛围。

5.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人员素质。加强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197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药品监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

(二)预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我局较好实现了全年整体绩效目标。具体表现如下:

(1)在药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化妆品安全质量管理方面: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抽验覆盖率达到100%,检测计划完成率达到100%,确保了基本药物的质量安全;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率稳定在95%以上,减少不良反应(事件)发生,保障用药(械)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指导和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提高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控制水平、从源头上保证质量,开展了事件危害程度评估,为政府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案件查处方面:通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及化妆品安全违法案件的稽查工作,确保对违法生产、经营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全年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1498件,案件处置率达到100%,案件结案率稳定在90%以上,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械)安全,保持对制假售假案件的高压态势,达到震慑犯罪的目的。

(3)政务管理方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和业务知识宣传,完成了全年监管队伍培训工作,监管人员培训率达到80%以上,全年宣传媒体稳定在5个以上,印制10万张科普海报等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发放,药品安全知识普及率不低于10%,较好地实现了全年整体绩效目标,保障了药品监管事业顺利发展,使我省药品系统综合能力显著提升。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20年部门预算专项资金项目1个,专项资金数为2694万元,实际支出数为2694万元,支付进度为100%;安排项目37个,调整预算数为15068.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数为11860.69万元,支付进度为78.71%,执行情况良好。

(三)部门项目评价结果。我局对2020年安排的项目(含专项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整体评价结果为优。在安排的37个项目中,评价为优的项目有31个,评价为良的项目有2个、评价为中的项目有1个、评价为差的项目有2个(主要是由于项目资金下达较晚,项目没有启动,资金全部结转下年没有形成支出所致),另外有1个项目(HBAK)因涉密没有进行评价;所有项目评价指标总数229个(产出指标152个、效果指标40个、满意度指标37个),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指标198个、评价等级为良的指标11个、没有评价等级为中的指标数、没有评价等级为差的指标有20个。

评优率= =86.46%

评良率= =4.81%

评差率= =8.73%

通过对所有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评价,尽管由于两个项目资金下达较晚(2020年12月后下达)无法启动完成,导致存在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绩效目标较大的指标,但整体上我局基本实现了所设定的预期绩效目标指标。

三、绩效目标设定质量情况

通过对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37个项目全部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分析,我们认为年初设定的绩效指标全面完整、科学合理,绩效目标设定清晰准确,绩效标准恰当适宜,易于评价,所有绩效指标质量状况整体较好。从各项目支出实际运行效果情况看,实际支出也基本符合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但仍然有提升的空间,主要表现为:指标设定存在不够全面完整、不够科学合理、不够清晰、不易评价等情况。

不够全面完整主要是有的项目只设立了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有的只设了产出指标和满意度指标而没有设立效果指标,如局机关的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没有设立满意度指标,药品职业化总队的现场检查工作经费就没有设立效果指标;

不够科学合理主要是有的项目在设定指标值时没有进行充分论证,存在凭经验、理想化甚至想当然设定考核指标的情况,如投诉举报奖励经费在设定指标时就没有考虑举报人不敢领取奖励金的情况导致项目执行打了折扣,导致全年没有形成支付的情况;

不够清晰、不易评价主要是有的指标在设立时就设定得不够清晰,考评时也不好评价,如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指标在考评时涉及到调查范围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尽相同,甚至相差很大,而且耗时耗力不易操作。

四、整改措施及结果应用

(一)改进措施。一是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弄懂弄清指标设定的内容及相关要求,增强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进一步统筹安排好全年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安排,并落实好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指标能如实反映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三是加强设置绩效指标科学性。指标设置简明扼要,即要反映绩效内容,又要便于操作与考评,便于数据收集与整理,确保科学性与实用性相结合;四是综合考虑绩效指标的系统性与互补性。为便于绩效考评,指标的设置坚持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各项指标尽量量化,利于考评。

(二)结果运用和公开。2021年,我局将高度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确保发挥以评促管的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财政资金使用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从三个方面强化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1.评价结果与各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相结合。我局在布置年度的支出预算时,明确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的具体申报要求,对本部门以及局属各单位项目绩效预期目标结合上年度预算及支出情况进行评审,并结合上年度议价结果,按照规定编报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预期目标。

2.建立评价结果报告和信息共享制度。对项目资金数额较大或群众关注度较高、影响力较大的项目支出绩效情况,通过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

3.建立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和处罚机制。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查找单位在资金使用、管理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整改。由于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项目资金严重浪费的行为,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建议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