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清理工作
清理结果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于2月19日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和学习了赵克志书记的重要讲话,丁锦霞局长结合我局实际就如何开展“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要求,驻局纪检组和机关党委对“一问责八清理”的任务进行了具体分解,清理结果如下:
未发现乱收费、乱摊派问题:
(一)我局目前有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分别是:(1)药品注册费(生产药典、标准品种审批费、新药审批费),(2)GMP、GSP认证费,(3)中药品种保护费,(4)检验费(含药品检验费、医疗器械、制药机械检验费),(5)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上述收费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及许可范围执行,开具的相关票据每年需通过财政部门核销,资金通过银行上交省收费局非税收入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通过自查、走访、检查未发现乱收费情况。
(二)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6项,分别是:(1)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检验,(2)医疗器械生产环境检测,(3)医疗器械临床试验,(4)医疗器械注册检验,(5)医疗器械生产环境检测,(6)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注册检验。通过自查2013年至今没有发生行政许可中介服务收费。
(三)清理乱摊派情况,根据汇总直属单位、各处室的自查结果和每周的报表,未发现乱摊派问题。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