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1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警示公告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规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秩序,现将2013年11月份全省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本次公告涉及药品违法广告1224条次,113个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174条次,12个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134条次,18个品种。其中违法情节严重、发布频次高的产品品种主要有:
一、陕西白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灵仙跌打片(广告中标示名称:灵仙片)”,其功能主治为“散风祛湿,活血止痛。用于手足麻痹,时发疼痛,跌打损伤,痛不可忍或瘫痪等症”。广告以“骨病、风湿病专用药‘灵仙片’康复报告会”的形式宣称“该产品能治疗颈椎病、滑膜炎、风湿、腰肌劳损、骨折、股骨头坏死等18种骨类疾病;只要服用一大盒灵仙片,就能治好风湿骨病”。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治疗效果,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内蒙古佳合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蛾贞胶丸(广告中标示名称:蛾贞胶丸)”,其功能主治为“补肝益肾,养血滋阴。用于改善更年期妇女气血不足所致的腰膝酸软,易疲乏”。广告宣称“使用一盒蛾贞,晚上睡得香了,白天气色莹润;二盒蛾贞,皱纹变浅,色斑变淡;三盒蛾贞,月经失调好了,潮热盗汗消失了,不用再担心绝经了”。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治疗效果,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三、沈阳同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耆鹿逐痹口服液(广告中标示名称: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其功能主治为“益气养阴,补肾健骨,活血祛风。主治久痹之气阴两虚,肝肾不足。证见:关节肿痛,屈伸不利,气短乏力,腰膝酸软,午后潮热,自汗盗汗”。广告宣称“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能治疗肩周炎、颈椎病、骨质增生、痛风性关节炎、腰椎间盘突出等所有骨病及骨病引起的问题;使用同联奇方耆鹿逐痹口服液关节灵活不再疼、麻、僵,手指灵活不怕冷水浇,走路上楼不怕摔跟头;服用当天疼痛症状基本减轻,服用一周期风湿骨病等疾病症状基本消失,服用三周期卧床患者可以下地走路”。该药品广告存在夸大药品功能主治和治疗效果,含有不科学的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四、蓬莱深奥生物科技研究所生产的保健食品“深奥活力胶囊(广告中标识名称: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其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适宜人群为“中老年人”。该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像肾病这样很多在临床中治不好的病,患者就选择使用了深奥活力胶囊,服用一段时间后肾病就逐步逐步康复了”。该保健食品广告存在保健食品宣称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五、天津蓝美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火山岩任督热疗仪(广告中标识名称:正气通火山岩任督热疗仪)”,适用范围:“该产品配合药物使用对慢性非细菌性前列腺炎的症状起到缓解作用”。广告宣称“使用该产品5分钟,尿通畅,使用一天,去疼痛,使用1个月,前列腺病痊愈了”。该广告存在夸大医疗器械治疗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