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将2011年12月份通过报刊、电视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附件:1、2011年12月份报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2、2011年12月份电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索引号 | SGT-2012-10003 | 主题分类 | 曝光台 |
标题 | 2011年1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公告 | ||
发文部门 | 发布日期 | 2012-02-13 |
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将2011年12月份通过报刊、电视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附件:1、2011年12月份报刊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2、2011年12月份电视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表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