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和用药安全,现将2011年7、8月份通过报刊、电视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予以公告,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请在医师和药师指导下通过正常渠道购买和使用药品,以免造成伤害。
附件:1、2011年7、8月份药品违法广告公告
2、2011年7、8月份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
3、2011年7、8月份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公告
4、2011年7、8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其他产品广告监测情况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