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局审查,廊坊市康宇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等七家企业符合《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核发要求,准予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
特此公告。
附件:河北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核发公告企业名称.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